台灣符合 ESTA 資格嗎?符合——但有一項只適用於台灣的條件
台灣自 2012 年 11 月起成為美國免簽證計畫(VWP)的會員,因此台灣旅客前往美國觀光、洽商或轉機,最長可停留 90 天而免辦簽證——改以核准的 ESTA 代替。ESTA 並不是簽證:它是一項與您護照電子連結的線上行前審查,不必跑一趟大使館,也不需要面談(基本觀念請參閱我們的「什麼是 ESTA」指南)。不過台灣的免簽證計畫條件中,有一項是其他所有會員國都沒有的:光是持有台灣護照並不足夠。您需要的是一本印有身分證字號的生物辨識晶片護照——也就是與戶籍設籍相連結的個人身分號碼。這正是台灣旅客最常卡關的一環,所以我們就從這裡談起。
身分證字號規定——台灣旅客最容易踩的雷
美國的免簽證資格適用於在台灣享有不受限制永久居留權的台灣護照持有人——實務上就是設有戶籍、且護照個人資料頁上印有身分證字號的人。依據美國在台協會(AIT)的說明,符合資格的旅客須持有 2008 年 12 月 29 日之後核發、且載有身分證字號的台灣生物辨識晶片護照。這帶來兩個實際影響:
- 申請前先確認個人資料頁。只要上面印有身分證字號,您就可以使用 ESTA。核發給設有戶籍國民的護照幾乎都會載明。
- ESTA 表格會要求填寫。當申請表詢問個人識別號碼(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與國民身分號碼(nati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時,AIT 的指示是兩欄都填入您的台灣身分證字號。留白或打錯,是最典型也最不值得的麻煩來源。
如果您的護照上沒有身分證字號——通常是核發給無戶籍國民的護照——那麼您完全不適用免簽證計畫,前往美國的正確途徑是透過 AIT 台北辦事處申辦 B1/B2 訪客簽證:填寫 DS-160 表格、繳交 185 美元政府規費並參加面談。
費用、效期與申請時機
- 政府規費:每位旅客 40 美元,於提出申請時以信用卡支付。這是美國官方收取的金額;代辦業者額外加收的部分屬於其服務費,應該分開標示。
- 效期:兩年,或至護照到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在此期間可不限次數入境。
- 停留:每次入境最長 90 天,不得延長,入境後也不能轉換為工作或就學身分。
- 時機:請在出發前至少 72 小時提出申請。多數結果會提早許多出爐,但仍有部分申請會轉入人工審查,而航空公司只讓 ESTA 已核准的旅客登機——停在「審核中」並不算數。
您的姓名:威妥瑪拼音、漢語拼音與護照個人資料頁
台灣人的姓名羅馬拼音數十年來有多種寫法——同一個姓氏可能拼成 Hsu 或 Xu、Chung 或 Zhong、Tsai 或 Cai,名字則多半以連字號分隔(MEI-LING)。同一家人常常出現同一個中文姓氏卻拼法不同的情況,也有很多人日常使用與本名無關的英文名字。申請 ESTA 時,請把這些通通放在一邊:照著護照個人資料頁上的羅馬拼音姓名一字不差地填寫——拼法、連字號與姓名順序都要一致。不要換成您在職場上使用的英文名字;那不是您護照上的旅行身分。訂機票時也請使用同一種拼法,因為護照、ESTA 與機票對不起來,正是讓報到櫃檯變成盤問現場的那種不一致。
在美國轉機也要用 ESTA
許多台灣行程只是「路過」美國——例如經洛杉磯轉往中南美洲,或前往加拿大時在美國轉機。美國沒有國際轉機專區:每一位旅客都必須通關入境,即使只轉機一小時也一樣,所以單純轉機也和度假一樣需要核准的 ESTA。申請表可以聲明您是過境轉機;資格規定、費用與 72 小時的建議完全相同。好消息是:同一份兩年效期的 ESTA,往後赴美旅行也能繼續使用。
兩年效期、多次入境——實際怎麼運作
一份核准的 ESTA 在有效期間內可不限次數往返。最容易讓人吃虧的細節是:換發新護照會使 ESTA 失效——它與護照號碼綁定,因此換了新護照就一定要重新申請,即使舊的 ESTA 還剩一年效期也一樣;90 天上限是以「每次入境」計算,但一趟接一趟地連續長期停留,會在邊境引來質疑;另外,如果您上一趟旅行取得的 ESTA 仍在效期內,請先到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官方網站查詢,不要重複付費申請。
台灣旅客何時該改辦正式簽證
ESTA 只適用於短期停留。若您打算停留超過 90 天、工作或就學,或您的護照上沒有身分證字號、先前的 ESTA 或簽證申請曾遭拒絕,又或者您對安全問題的誠實答案是「是」——而誠實作答是唯一的作法,因為不實回答日後一旦被查出,可能讓您多年無法進入美國——那麼您就需要一張真正的美國簽證。上述情況下,透過 AIT 申辦 B1/B2 訪客簽證才是可行的途徑。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種?我們免費的簽證查詢工具幾秒鐘就能給您答案,台灣前往美國的簽證要求頁面則整理了完整說明。
獲得核准只代表可以登機——能否入境由邊境決定
核准的 ESTA 授權您前往美國,但並不代表美國有義務讓您入境。最終決定權在入境口岸的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官員手上,他們可能詢問您的行程安排、資金以及回程或續程機票。這對每一位旅客都是標準程序——如何做好合理準備,請參閱ESTA 核准就保證能入境嗎?。
出發前檢查清單
- 個人資料頁印有身分證字號的台灣生物辨識晶片護照。
- 每位旅客(包含兒童)的 ESTA 都已「核准」而非「審核中」,且連結到目前持用的護照。
- 機票上的姓名與護照羅馬拼音完全一致,連字號也不例外。
- 行程(或轉機)停留在 90 天以內,且沒有工作或就學的計畫。
Charta Visa 是一家私人旅行授權審核與代辦服務公司。我們不是政府網站,也不隸屬於任何政府機構。我們的 39 美元服務費與美國政府的 40 美元規費分開計算,屬於額外費用。了解我們的審核服務如何運作。
常見問題
台灣符合 ESTA 的申請資格嗎?
符合。台灣自 2012 年 11 月起就是美國免簽證計畫的會員國。台灣民眾持核准的 ESTA 可在美國停留最長 90 天——前提是所持的生物辨識晶片護照上印有身分證字號。
申請 ESTA 一定要護照上有身分證字號嗎?
是的——這是台灣免簽證計畫條件中特有的規定。您的生物辨識護照上必須載明與戶籍設籍相連結的個人身分證字號,ESTA 表格也會要求您填寫。護照上沒有這組號碼者,不符合 ESTA 資格。
台灣人申請 ESTA 要多少錢?
美國政府的官方規費為每位旅客 40 美元,授權效期為兩年或至護照到期為止,期間可不限次數入境。代辦業者的服務費屬於另外收取,與這 40 美元分開計算。
台灣人在美國轉機可以用 ESTA 嗎?
可以,而且必須用。美國沒有國際轉機專區:每一位旅客都要通關入境,因此即使只是在美國機場短暫轉機,也需要核准的 ESTA(不符免簽資格者則需簽證)。
如果我的台灣護照上沒有身分證字號怎麼辦?
那麼您不符合免簽證計畫的資格——通常是核發給無戶籍國民的護照。前往美國的途徑是透過美國在台協會申辦 B1/B2 訪客簽證:填寫 DS-160 表格、繳交 185 美元政府規費並參加面談。
